上诉人中国XX公司(下称平安XX公司)因与被上诉人谢X家、谢XX、谢XX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(2017)粤0507民初86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... 查看详情 >>
南XX与富XX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二O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(2016)粤05民初1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依判决,富XX公司应偿还南XX本金损失536083.95... 查看详情 >>
原申请执行人中国XX与被执行人潮州市XX公司、潮州市XX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根据已生效的本院(2004)潮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:(一)被告潮州市XX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作出的(2005)潮民二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,判决内容如下:潮州市XX公司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中国XX借款本金296万元及利息155228.05元(计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A有限公司,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黄美玲,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B公司,住所地潮州市潮安区。投资人:C某某。被告:C某某,男,汉族,住潮州市潮安区。原告... 查看详情 >>